答:勾对是供应商进销存的基础,是计算供应商销售、结算的依据。由于允许一个商品同时从多个供应商供货,各种出货(含销售、领用、批发、损溢、退货等)必须对应到相应的进货才可以确定其进货商和价格,系统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将出货对应到相应的进货批次,这种对应的计算过程称为勾对。
只有勾对到相应进货的商品才算作是供应商的出货,才减供应商的库存,供应商的库存是每个进货批次剩余数量的进价总额,由此生成供应商的进销存,因此供应商的进销存与商品的进销存不一定相等。
未能找到相应批次的出货会暂存于未勾对清单中,待勾对条件满足后会自动完成勾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