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则上不推荐一个单品在不同的分店按不同的方式来经营。
但是对于具有同样的国际条码,确实需要在不同的分店按不同的经营方式来管理的情况,可以按下面的步骤来操作
对于新商品
1)在总部按大多数店的类型(自营单品、专柜单品)来增加单品
2)增加单品的采购资料。
对于需要是自营单品的分店,按自营的供应商增加主供应商
对于需要是专柜单品的分店,按专柜供应商来增加主供应商
也就是说一个商品在一个店是自营的,在另一个店是专柜的需要不同的供应商。
3)下发分店
对于已有的商品
1)首先在要转换商品类型的分店要作废该商品
2)增加单品的采购资料。
对于需要是自营单品的分店,按自营的供应商增加主供应商
对于需要是专柜单品的分店,按专柜供应商来增加主供应商
3)下发该商品到需要改变商品类型的分店
补充对上文 3)下发该商品到需要改变商品类型的分店 的具体操作
用商品下发单做商品下发 如此时分店信息都是自营(联营), 没有联营(自营)分店信息,但想要下发的分店信息为联营(自营)商品,又没有其他机构的分店信息可复制, 那么做单时,下发单表头源机构编码空着 不要选择 ,只选择机构编码 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