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“一卡通”获得省内首张第三方支付牌照
2011-09-01 10:32:00 作者:王爽 来源:大众日报
众多第三方支付企业在9月1日迎来大限之日。8月31日下午,央行在网站上公布了第二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,全国共有13家企业获得牌照。其中,山东一卡通获得了“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许可”,这是山东省首家也是惟一一家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。
2010年6月14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当年第2号令,宣布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自当年9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要求,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在1年内申请取得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,逾期未取得的,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。
业内人士分析,牌照准入许可势必加速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洗牌与重组,进而对整个产业格局产生影响。
按照央行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,非金融机构支付界定为四大类,分别是网络支付、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、银行卡收单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。
记者了解到,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业务一直是第三方支付企业争夺的焦点,这也是第二批牌照迟迟没有公布的主要原因。目前,全国共有两批共40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,其中获批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有15家。
记者从央行网站看到,此次山东范围内已经进入人民银行公示程序的申请单位共有5家公司,但目前只有山东一卡通获批。山东一卡通相关负责人介绍:“我们是国内第一批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,今年4月份就开始申请,5月份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正式公示。当时提交的资料之多,可谓‘等案齐高’。”
今年5月23日,国务院办公厅颁布《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》,各类商业预付卡由此划分为两个阵营:一方在努力申请由央行批准的多用途预付卡牌照,另一方则继续发售单用途预付卡。单用途预付卡目前尚无细则规范。
所谓“单用途预付卡”是指由商业企业发售,并且仅在该商业企业消费的预付卡。此前,诸多百货集团发布的多用途预付卡存在多种功能,也可以在其他合作企业使用。
有业内人士指出,预付卡“牌照制”,主要是针对预付卡背后腐败问题,因预付卡常以“变相送礼”形式出现,因此上述《通知》特别强调了实名制。
目前在济南,有银座购物卡、联商一卡通等预付卡,广泛适用于消费领域中。按照规定,从9月1日起,没有获得牌照的企业将不得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。
8月30日,在转山西路的统一银座店门前贴着的一张“公告”,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。“公告”称,银座贵宾卡从9月1日起停止在统一银座使用。记者在“公告”上看到: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1〕25号)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,我公司发行的银座贵宾卡自2011年9月1日起停止在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使用。”落款为“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”。该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,早在几个月前,统一银座就已经发行了自己的会员卡和储值卡。
银座商城贵宾卡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不仅是统一银座,在同样打着银座字号的银座家居、汽车、旅游、健身、美容等,也将同时停止使用银座贵宾卡。今后该卡只能在银座商城、银座购物广场以及银座超市等零售业网点使用。
另外,联商一卡通自9月1日起也面临相同的命运。8月31日,在经十路一中石化加油站,记者询问还能否用联商一卡通对加油卡充值时,工作人员答复说:“已经接到有关通知,明天联商一卡通就不能在加油站使用了,但31日还可以充值。”
■名词解释
第三方支付
所谓第三方支付企业,是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企业,包括以支付宝、快钱为代表的网络支付企业,以联华OK卡、斯玛特卡为代表的预付卡企业,和以银联商务、通联支付为代表的银行卡收单企业。(王爽)(完)
http://www.dzwww.com/shandong/shrx/201109/t20110901_6620424.htm